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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方苯甲酸酊
復方苯甲酸酊

復方苯甲酸酊

非處方藥 非醫(yī)保 國產(chǎn)

通用名稱:復方苯甲酸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99142

生產(chǎn)企業(yè): 廈門美商醫(yī)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外用抗真菌藥,可治療淺表真菌感染。特別是對體癬,股癬,手、足癬效果較好。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復方苯甲酸酊
復方苯甲酸酊
利巴韋林顆粒
利巴韋林顆粒
主要成分

本品為復方制劑,每毫升含主要成份苯甲酸100毫克、水楊酸80毫克、碘6毫克。

本品主要成份為利巴韋林。

生產(chǎn)企業(yè)

廈門美商醫(yī)藥有限公司

四川百利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9999142

國藥準字H5102350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外用抗真菌藥,可治療淺表真菌感染。特別是對體癬,股癬,手、足癬效果較好。

本品適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2~3次,涂搽患處。皮癬消褪,癢感消失后,仍應繼續(xù)用藥三天,避免復發(fā)。

本品用溫開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連用7天。2.用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連用7天。

副作用

有輕微刺激性。

利巴韋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貧血,在口服治療后最初1-2周內(nèi)出現(xiàn)血紅蛋白下降,其中約10%病人可能伴隨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療前后及治療中應頻繁監(jiān)測血紅蛋白,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癥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已經(jīng)有報道伴隨有貧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韋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損害,故具有心臟病史或明顯心臟病癥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xiàn)任何心臟病惡化癥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在利巴韋林有關的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應有:疲倦、頭痛、虛弱、乏力、胸痛、發(fā)熱、寒戰(zhàn)、流感癥狀等。神經(jīng)系統(tǒng)癥狀:眩暈;消化系統(tǒng)癥狀有食欲減退,胃部不適、惡心嘔吐、輕度腹瀉、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統(tǒng)癥狀有肌肉痛、關節(jié)痛;精神系統(tǒng)有失眠、情緒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礙、神經(jīng)質等;呼吸系統(tǒng)癥狀有呼吸困難、鼻炎等;皮膚附件系統(tǒng)出現(xiàn)脫發(fā)、皮疹、瘙癢等;另還觀察到味覺異常、聽力異常表現(xiàn)。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已經(jīng)充分的動物研究證實利巴韋林有明顯的致突變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體用量的1/20時即可出現(xiàn)),利巴韋林會引起胎兒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療開始前、治療期間和停藥后至少6個月,服用利巴韋林的男性和女性均應避免懷孕,可能懷孕者應采用至少兩種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懷孕應立即告知醫(yī)生。孕婦禁用利巴韋林。少量藥物經(jīng)乳汁排泄,因為對乳兒潛在的危險,不推薦哺乳期婦女服用利巴韋林。兒童用藥:目前尚缺乏詳細的研究資料。老年用藥:尚未進行充分的65歲以上老年患者臨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韋林發(fā)生貧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輕患者,老年人腎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導致蓄積,不推薦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韋林。

成分

外用抗真菌藥,可治療淺表真菌感染。特別是對體癬,股癬,手、足癬效果較好。

本品適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藥理作用

苯甲酸為消毒防腐劑,對常見細菌、真菌具有殺滅作用。水楊酸為角質溶解軟化劑,并有抑菌、止癢作用。碘為殺菌劑,三藥并用具有協(xié)同作用。

注意事項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并將局部藥物洗凈,必要時向醫(yī)師咨詢。3.不宜用于破損皮膚。4.不宜長期大面積使用。5.用藥后應立即洗手。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7.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1、定期進行血常規(guī)(血紅蛋白水平、白細胞計數(shù)、血小板計數(shù))、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檢查,尤其血紅蛋白檢查(包括在開始前、治療第2周、第4周)。對可能懷孕婦女每月進行懷孕測試。 2、嚴重貧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癥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具有心臟病史或明顯心臟病癥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xiàn)任何心臟病惡化癥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 3、肝腎功能異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 4、利巴韋林對診斷有一定干擾,可引起血膽紅素增高(可高達25%),大劑量可引起血紅蛋白降低。 5、盡早用藥,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內(nèi)給藥,利巴韋林不宜用于未經(jīng)實驗室確診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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