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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培酮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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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培酮口服液

利培酮口服液

處方藥 醫(y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利培酮口服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83097

生產企業(yè): 萬特制藥(海南)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用于治療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癥以及其它各種精神病狀態(tài)的明顯的陽性癥狀(如幻覺、妄想、思維紊亂、敵視、懷疑)和明顯的陰性癥狀(如反應遲鈍、情緒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語)。也可減輕與精神分裂癥有關的情感癥狀(如抑郁、負罪感、焦慮)。對于急性期治療有效的患者,在維持期治療中,本品可繼續(xù)發(fā)揮其臨床療效。2.可用于治療雙向情感障礙的躁狂發(fā)作,其表現(xiàn)為情緒高漲、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評價過高、睡眠要求減少、語速加快、思維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斷力低下(包括紊亂或過激行為)。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培酮口服液
利培酮口服液
對乙酰氨基酚片
對乙酰氨基酚片
主要成分

活性成分:利培酮。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對乙酰氨基酚0.5g。輔料為:預膠化淀粉、糊精、羥丙甲纖維素、硫脲、硬脂酸鎂、羧甲淀粉鈉、碳酸鈣、十二烷基硫酸鈉。

生產企業(yè)

萬特制藥(海南)有限公司

國藥集團汕頭金石制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83097

國藥準字H4402105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用于治療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癥以及其它各種精神病狀態(tài)的明顯的陽性癥狀(如幻覺、妄想、思維紊亂、敵視、懷疑)和明顯的陰性癥狀(如反應遲鈍、情緒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語)。也可減輕與精神分裂癥有關的情感癥狀(如抑郁、負罪感、焦慮)。對于急性期治療有效的患者,在維持期治療中,本品可繼續(xù)發(fā)揮其臨床療效。2.可用于治療雙向情感障礙的躁狂發(fā)作,其表現(xiàn)為情緒高漲、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評價過高、睡眠要求減少、語速加快、思維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斷力低下(包括紊亂或過激行為)。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fā)熱,也用于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jié)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用法用量

1、精神分裂癥: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藥改用本品者:開始使用時,應漸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藥。若病人原來使用的是長效抗精神病藥,則可用本品替換該藥治療。對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癥藥物是否需要繼續(xù)則應定期地進行再評定。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推薦起始劑量為一日二次,一次1l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二次,每次3mg.此后,可維持此劑量不變,或根據個人情況進一.步調整。為期1-2年的臨床試驗表明利培酮延緩精神分裂癥復發(fā)的有效劑量為2-8mg天,同時也證實了采用一日一次給藥方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試驗中起始劑量為第一日l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2mg,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4mg,此后,可維持此劑量不變或根據個人情況進一步調整。臨床醫(yī)師應定期對患者進行再評估以確定用適當劑量進行維持治療的必要性。不管采用何種給藥方式,對某些患者應進行緩慢的劑量調整,調整的問隔時間一般不少于一周:調整時,推薦增減劑量幅度以1-2mg的小劑量進行。利培酮的最大有效劑量范圍為每日48mg,但一日二次,每日劑量超過6mg給藥不能證明比較低劑量更有效,而且同更多的錐體外系癥狀和其他副作用有關,因

口服。6~12歲兒童,一次0.5片;12歲以上兒童及***一次1片,若持續(xù)發(fā)熱或疼痛,可間隔4-6小時重復用藥一次,24小時內不得超過4次。

副作用

臨床試驗數(shù)據在一項臨床試驗中評價本品的安全性,9803例不同類型的精神病患者(包括成人、老年癡呆患者和兒童)至少接受本品一個劑量的治療。其中2687例患者在參加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時接受了本品的治療。在治療狀況和持續(xù)時間上有很大的區(qū)別,包括雙盲、定量和不定量、安慰劑或活性對照試驗和開放期試驗的住院和門診患者,短期(至12周)和長期(至3年)給藥(交叉分類)。多數(shù)不良反應為輕中度。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一成年患者在9項成年患者接受利培酮3-8周的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中,不少于1%的利培酮組患者報告的不良反應(ADRs)列于表1。表格請詳見內部說明書。

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懷孕婦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確。動物試驗表明:利培酮對生殖無直接的毒性,只觀察到一些間接的催乳素及中樞神經系統(tǒng)介導的效應。本品無致畸作用。在妊娠末3個月內,暴露于抗精神病藥物(包括利培酮)的胎兒,在出生后有出現(xiàn)錐體外系癥狀或戒斷癥狀的風險,嚴重程度可能不同。這些癥狀包括激越、張力亢進、張力減退、震顫、嗜睡、呼吸性窘迫和進食障礙。對于孕婦,應權衡利弊決定是否服用本品。動物試驗表明,利培酮和9-羥基利培酮會經動物乳汁排出。同時,人體試驗也已證明本品會經母乳排出,因此,服用本品的婦女不應哺乳。兒童用藥:對于精神分裂癥,目前尚缺乏15歲以下兒童足夠的臨床經驗。對于雙相情感障礙的躁狂發(fā)作,目前尚缺乏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的足夠的臨床經驗。老年用藥:治療精神分裂癥:建議起始劑量為每次0.5mg,每日2次,劑量可根據個體需要進行調整。劑量增加的幅度可為每次0.5mg,每日2次,直至一次1~2mg,每日2次。

成分

1.用于治療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癥以及其它各種精神病狀態(tài)的明顯的陽性癥狀(如幻覺、妄想、思維紊亂、敵視、懷疑)和明顯的陰性癥狀(如反應遲鈍、情緒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語)。也可減輕與精神分裂癥有關的情感癥狀(如抑郁、負罪感、焦慮)。對于急性期治療有效的患者,在維持期治療中,本品可繼續(xù)發(fā)揮其臨床療效。2.可用于治療雙向情感障礙的躁狂發(fā)作,其表現(xiàn)為情緒高漲、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評價過高、睡眠要求減少、語速加快、思維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斷力低下(包括紊亂或過激行為)。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fā)熱,也用于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jié)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藥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熱、鎮(zhèn)痛作用。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癥治療藥,用于解熱連續(xù)使用不超過3天,用于止痛不超過5天,癥狀未緩解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2.對阿司匹林過敏者慎用。 3.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zhèn)痛藥的藥品(如某些復方抗感冒藥)。 4.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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